我父母希望跟女友领证后再共同买房,有问题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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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在丛丛相亲小程序上认识的女朋友,无论相貌还是性格都是我喜欢的类型,也很珍惜她,以前还发过帖向大家请教追求经验。最近谈到结婚,对方要求在她家这边买婚房(很近的隔壁市区)

因为她工作在那边,体制内,不可能嫁到我家这边来。我家也表示认同,但是父母担心万一在她喜欢的位置买好房子后,对方又不肯结婚,那这个房子以后不好处理。

所以要求我们看好房就去领证,领证后,我们家出三十万首付加装修费,剩下的我俩共同用公积金还贷,写两人名。(两人公积金差不多,她稍微高一点)

我觉得这种做法比起那些婚前贷款买房还只写自己名的男人来说,已经可以给女朋友安全感了。但是对方家觉得,我们这里都是男生准备好婚房女生直接入住,

觉得全款婚房更好,写不写女生名字都无所谓,因为她爸妈也给她买了房的。其实家里不是全款买不起,我的意思是,公积金不用浪费了,用两个人的确实更划算,

而且这样这个房子就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小家,未来可以将我们联系得更加紧固。而她家就是觉得我们算得太精。朋友们,平心而论,这种做法真的有问题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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